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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旗舰·(中国区)有限公司官网|挖掘机司机挖坏电缆二审赔一万改判缓刑

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26:21    次浏览

张某是挖掘机司机,2011年1月,他受雇于一个老板,施工现场在瓦房店“老瓦轴俱乐部”。当年1月9日,他开着挖掘机干到中午,挖掘机在路边的一棵树旁下挖掘铲,几下子下去,出大事了,这地方是中国移动、中国联通、中国电信的地下通讯光缆埋藏处,光缆一断,给用户带来的麻烦大了,联通公司通信中断6小时;中国电信通信中断3小时45分;中国移动通信中断4小时54分。经鉴定,三家公司共计损失25万元。鉴定结果出来了,张某涉及犯罪被取保候审,去年5月庭审前张某被拘捕。张某觉得自己冤,因为是老板雇自己在这儿施工。法庭认定,张某应预见到自己在地下挖掘施工可能发生损害地下管钱的后果 ,够罪了。去年11月14日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,张某犯过失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罪,对其判刑3年6个月。张某一听上诉了,自己受雇于老板,老板及有关的人都有错,咋光判他呢?他请求市中级法院对自己从轻处罚。张某家境困难,但二审时他凑了1万元,赔给电信公司。三家电信公司宽宏大量,分别出具对张某的谅解书,请求法院从轻处罚。村委会也开了证明,证明张某生活十分困难。律师提出,二审期间,张某赔了一部分钱,得到被害人单位谅解,希望法庭从轻处罚。二审法庭断案,本案是过失犯罪,至于张某老板等人是否有错,不影响对张某的定罪量刑,对这节辩护意见不采纳。由于二审期间,张某主动赔偿被害人单位部分经济损失得到谅解,可从轻处罚,综观本案的犯罪性质、情节可对他宣告缓刑。结果 今年4月末,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,罪名不变,由一审判刑3年6个月改判为判刑3年,缓刑3年。编辑点评 同一个罪名,却面临着不同的审判结果,其中既有嫌疑人的态度,也有外部的声援,更有法律的博弈与权衡。法律的公正,需要控辩双方激烈的博弈与争取,只有双方极尽所能地捍卫自己的权益,结果才会更接近真理。